在网络平台上看电视剧,不少观众会发送实时弹幕表达自己的看法。但也有网友反映,自己发布的评价弹幕不一会就被删除了,只剩下了好评。 近日,有网友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留言咨询:电视剧控评是否合法?2月20日,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回应网友称,该情况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建议该网友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之规定,提交充足证据材料,向涉嫌发生违法行为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或者,拨打经营者所在地的“12315”专用电话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http://www.12315.cn),直接进行申诉举报。由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具体证据材料,判定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之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不止电视剧,整个影视娱乐界的控评现象早已饱受诟病。每当偶像明星有新作出炉、综艺播出,一些“真爱粉”便会迅速占领评论领地,对出演作品或行为举止刷量控评。由不同模版炮制的文案连番上阵,表白赞扬式注水评论队形整齐,其来势之猛、声势之大,足以淹没其他有价值的信息观点。作品看似好评如潮,不过是作假的口碑粉饰场面;偶像看似无可挑剔,无非是虚假的数据狂带节奏。 冲淡或是删除否定的声音,只留下泛泛好评,如此闭目塞听,自吹自擂,无疑是不够自信、自欺欺人的表现。分析这一乱象的成因,既有粉丝不理智追星的心态作祟,也有营销者对畸形利益的肆意追逐。近些年来,铺天盖地的控评屡屡引发饭圈互撕谩骂乱象;为了达到控评目的、提高账号权重,一些养号产业链也暗中搭建,牟取利益。控评歪风盛行网络,破坏了娱乐圈的正常竞争,挤占了发表理性观点的舆论空间,也扰乱了网络生态的运营秩序。 容不得差评,就是最大的差评;在口碑上造假,并不能给作品和偶像加分,反而是对正面形象的抹黑。对这种弄虚作假的伎俩,监管部门也多次打击,绝不姑息。就在春节前,国家网信办便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清朗·春节网络环境”专项行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重点整治刷量控评行为,彰显了坚决治理此类不良网络行为的态度。这一次,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对于电视剧控评给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肯定答复,更是在法律层面起到制约和震慑作用,指明控评行为的组织参与者不仅有违公序良俗,更可能为此付出法律代价。 注重作品的评价反馈,本来无可厚非,但是应该靠质量去赢得观众的赞声,而不是靠刷量来营造虚假的繁荣。听取客观真实的声音,才有利于明星偶像取得事业的长足进步;掀起热烈又不失公平的讨论,引发思考、触发改变,不正是一部作品发表问世的价值所在?营销团队到处控评,不如控制质量;饭圈粉丝跟风转评,不如真诚沟通。来源:北京晚报、澎湃新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