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西游记之再世妖王》出品方就被冒名销售电影投资份额发布声明

声明

星皓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系电影《西游记之再世妖王》(以下称“影片”)的出品方。近期,我司发现市场上有人通过微博、微信、豆瓣网等渠道,假借我司或影片联合出品方代理人身份,对外声称我司或影片联合出品方正在出售影片的“收益权”或“投资份额”。鉴于此,我司严正声明如下:

1、 我司从未同意或授权任何其他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影片联合出品方在内)以任何形式转让或出售影片的“收益权”、“投资份额”或其他类似权益,或就影片进行任何形式或名义的融资。该等行为均与我司和影片无关。

2、 任何组织或个人假借我司或影片名义发布虚假信息均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且涉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上述行为我司保留采取必要法律措施的一切权利。

3、 目前影片项目进展顺利,与我司及影片相关的业务安排,及项目动向等信息【均应以我司官方微博:星皓电影及 官方微信:星皓影业 发布的信息为准。】如发现不实信息及非法账号,可向本公司进行反映、举报,以协助我司及时进行核实、追责。

特此声明,也感谢大家对我司以及《西游记之再世妖王》的热切关注。

星皓影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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